关于开展2012年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体育部发布时间:2012-11-15浏览次数:787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我院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2年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1.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3.直接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且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时间;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同类院校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是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施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12年10月底),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省或学院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7年以后所取得的。
三、评选方法
1.各系、各部门推荐,申报人员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
2.各系、各部门组织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鉴定申报成果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学院推荐申报。各系推荐的成果数不超过3个,各部门1-2个。
3.由学院组成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系、各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审核、讨论、表决,通过后公示,接受全院教育、教学工作者的监督,最后将获奖成果报学院审批。
4.从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中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四、其他事宜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
2.《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三份及所申报的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字)书面文本一份。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二)请按照《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三),认真准备需要提交的材料。各系、各部门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于2012年12月20日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申报所用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上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