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积极实施学院人才强校方略,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中来,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院决定开展2012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主动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担任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工作任务;近五年来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院同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有效的教学风格,在院内起到示范作用,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有两次及以上优秀;原则上为学院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核心课程负责人。
3.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双师素质”资格,并从事“双师”教学工作。公共课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1个月。
4.坚持因材施教,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近五年正式发表过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省教育厅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1项,并将改革成果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主持院级以上(含院级)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中位列前二名。
5.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主持院级以上(含院级)实训基地建设;能够主编正式出版的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或省级精品教材,或专业方面的专著。
6.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有来自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7.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承担2-3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关注一线用人部门对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二、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教学名师推荐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系部推荐。原则上每个系部向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请于12月27日前将本系部候选人《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交人事处。
3、学院组织审核、测评、评选。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对候选人《教学名师推荐表》的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提出初选人选,并对初选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学生测评和同行测评;初选人选向评审专家组进行述职,评审专家打分评选。
4、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5天。
三、奖励及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获选人员奖励及管理办法根据《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1、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1份;
2、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3、候选人讲课录像光盘1张(45分钟,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候选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能反映候选人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限4篇)以及近五年以来获得省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