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仪,女,体育学院社体2431班学生,学号:2431101048,江苏无锡人。于2024年10月回家后一直未返校,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进行沟通,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明确表示要退学,但一直未来学校办理退学手续。依据《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之相关规定,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对朱玲仪作退学处理。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如有异议,可向体育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即视为放弃权利、无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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